韶山融媒訊(通訊員 謝琪)近日,市民楊先生辦理完成韶山市首筆居住權登記業務。據悉,楊先生出資為兒子購房了商品住房,將房屋所有權登記在兒子名下,同時將居住權登記在自己和老伴名下,以登記的形式保障了老兩口“居者有其屋”的權利。
居住權是《民法典》物權編新增的用益物權的種類,是指權利人為了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,按照合同約定或遺囑,在他人享有所有權的住宅之上設立的占有、使用該住宅的權利。居住權作為用益物權具有特殊性,即居住權人對于權利客體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,不享有收益的權利,不能以此進行出租等營利活動。
韶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為做好居住權登記相關工作,多次組織開展業務學習,學習居住權的發展歷史,分析居住權的特征屬性,研討探索居住權的登記規程。并積極與技術公司溝通對接,開發居住權登記流程,反復進行業務測試,為居住權登記業務的順利實施夯實基礎。
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,下一步,韶山市將繼續做好居住權相關政策宣傳,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產權意識,鼓勵更多權利人申請登記,設立權利,運用法律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。
來源:韶山市融媒體中心
作者:通訊員 謝琪
編輯:肖小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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